各位学员:
按照南京大学研究生院及财务处对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的缴费要求,请按下列要求于3月5日至3月31日前缴纳2016学年度学费,通知公布如下:
一、南京大学财务处不再接受通过银行账号直接汇款的形式缴纳学费。
二、新的缴费方式公布如下:
1、自助缴费:可通过工商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自助多媒体机自助缴费(限江苏地区):
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自助缴费操作手册(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自助缴费操作手册.doc)。
2、银行柜台缴费:学员可在工商银行如下网点缴费:
A、工商银行汉口路支行(南京市丹凤街金润发超市斜对面)。
B、工商银行南京大学储蓄所(南京市汉口路学校大门西侧明亮眼镜店旁)。
学员在以上银行网点柜台凭学号缴费后可,银行会打印出“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即学校出具的正式收费收据,无需再到财务处或院系换取收据,缴费收据请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25-83205961 13851565945诸会计
工程硕士中心
2016年2月27日